近日,杭州滨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案。黄女士11岁的儿子范晓用她母亲的身份证注册了一个游戏账户,并在一个月内充值了64000元。得知钱去了哪里,黄女士又急又气,起诉游戏公司退还全部充值金额。经过法院调解,游戏公司最终退还了部分充值金额。
在本次诉讼中,黄女士认为在短短一个多月内给游戏公司充值6.4万元的大额消费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明显不符,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行为未得到其父母认可。故认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游戏公司应退还全部游戏充值金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晓擅自使用其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游戏账号,多次登录网络游戏并使用其母亲的账号频繁充值。黄女士作为的监护人,对其子女的学习和生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教育和引导,没有妥善保管其身份证件、账号、密码等信息,增加了游戏公司对用户行为的识别和管理难度。
但游戏公司在用户注册登录时未能采取充分措施确保注册人和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本人一致,对造成涉案损失也存在一定过错。经过双方调解,游戏公司最终退还了部分充值金额。